民國83年 |
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萃文書院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,於民國83年5月30日由內門紫竹寺本著觀音佛祖「大慈大悲救苦救難」與「積財不如積德」精神,捐助成立。 |
民國91年 |
本會於民國91年本著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」及「老有所終」之大同世界理想及響應政府社區照護,配合在地老化政策。在董事會策劃下,興建「萃文佛恩養護院」180床之老人養護,協助政府分擔社會責任,落實社會福利及老人照護服務等專業照顧,期許「鎮守旗山、深入山區」,協助鄰近鄉鎮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工作,如喘息服務、機構短期安置、醫療保健、協助就醫等。 |
民國94年 |
附設萃文佛恩養護院開幕 |
民國97年 |
1.成立萃文居家服務中心,建立機構與社區完善的照顧體系。發展社區式居家照顧服務模式,期透過外展式服務,減少社區老人機構安置使用。 |
民國98年 |
接受前高雄縣政府委辦負責旗山、美濃等九個行政區單親個案管理工作。 |
民國100年 |
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委辦,負責高雄市鳳山、仁武等二十七個行政區法院交查老人監護宣告案件訪視調查。 |
民國101年 |
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經營管理老人公寓(崧鶴樓) |
民國103年 |
接受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辦經營官田老人養護中心 |
民國104年 |
接受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辦官田日間照顧中心營運 |
民國105年 |
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內門日間照顧中心營運 |
民國106年 |
成立官田居家服務中心 |
民國107年 |
臺南市官田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(A級單位) |
單位\項目 |
服務內容 |
服務範圍 |
評鑑單位 |
年度 |
成績 |
萃文書院基金會 |
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兒少、婦女福利等 |
各項社會福利 |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
98年度 |
97分 |
99年度 | 98分 | ||||
100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1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2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3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5年度 |
優等 | ||||
高雄市私立萃文佛恩養護院 |
老人服務 身心障礙服務 |
需長期照顧者 |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
96年度 |
優等 |
99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2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5年度 |
優等 | ||||
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|
96年度 | 甲等 | |||
99年度 |
甲等 | ||||
102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5年度 |
甲等 | ||||
萃文居家服務中心 |
老人服務 身心障礙服務 |
旗山區、美濃區、內門區、杉林區、鳳山區 |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
98年度 |
甲等 |
99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1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2年度 | 合格 | ||||
103年度 |
合格 | ||||
104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5年度 | 優等 | ||||
高雄市老人公寓-崧鶴樓 |
老人住宅(老人安養) |
1.年滿60歲以上。(同住之配偶不在此限)之本國國民。 |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
101年度 |
優等 |
102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3年度 |
甲等 | ||||
104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5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6年度 | 優等 | ||||
107年度 | 優等 | ||||
臺南市官田老人養護中心 |
老人服務 身心障礙服務 |
需長期照顧者 |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| 103年度 | 甲等 |
104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5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6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7年度 | 甲等 | ||||
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| 105年度 | 甲等 | |||
未成年監護權訪視 |
兒少服務 婦女服務 |
旗美九區 |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 97年度 | 93分 |
99年度 | 83分 | ||||
100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1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2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3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4年度 | 合格 | ||||
105年度 | 甲等 | ||||
106年度 | 甲等 | ||||
單親個案管理 |
婦女服務 兒少服務 |
旗美九區 |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|
103年度 |
合格 |